噪音擾民該如何處理

來源:生活大全幫 1.9W

噪音擾民該如何處理

1、若是社會生活類的噪聲,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在晚間休息時段進行突擊裝修而發出的噪音,對於此類噪音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2、若是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等產生的噪音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由環保部門投訴對其實施監管。

3、若是零售小販、使用高分貝的喇叭進行宣傳銷售而發出的噪音,可以向城管部門投訴,由城管部門對其實施監管。

噪音擾民: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噪聲法》對噪音擾民行為並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所謂的22點至次日6點鐘,只是法律意義上的夜間的定義。夜間的噪聲排放標準只是比日間標準更高而已。無論夜間還是日間的噪聲排放標準,其與認定噪聲擾民存在相關但是並不一定必要的關聯。即只要產生了與環境不相適應的噪聲排放,而且也產生了居民被幹擾的後果,即可認定為噪聲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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