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來源:生活大全幫 2.95W

家暴的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當事人因對方實施家暴而起訴離婚的手續是:

(1)寫離婚起訴狀兩份;

(2)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主要是指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對方實施家暴的證據或材料;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3)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