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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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權是指以標的物的使用和收益為目的而設立的定限物權,擔保物權是指為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定限物權。二者的區別是:
(1)設立的目的不同。設立用益物權的目的在於實現物的使用價值,而設立債權的目的在於實現物的交換價值。
(2)權利性質不同。用益物權多為具有獨立性的主權利,而擔保物權多為具有從屬性的從權利。
(3)標的物不同。用益物權的標的物主要為不動產,而擔保物權則不然。
(4)客體價值形態的變化的影響不同。用益物權的價值形態變化對其有直接影響,而擔保物權價值形態的變化對其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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