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的程序

來源:生活大全幫 9.24K

競爭性磋商的程序

一、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擬採用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的,採購人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報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後,依法向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批准。

二、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政府採購法和本辦法的規定組織開展競爭性磋商,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證磋商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磋商過程和結果。

三、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發佈公告、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或者採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的方式邀請不少於3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磋商採購活動。

四、採用公告方式邀請供應商的,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採購信息發佈媒體發佈競爭性磋商公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