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和var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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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和var的區別

let定義的變量是塊級的變量。var定義的變量是全局變量或者函數變量。let定義的變量只對它所在的區域內有效,而var定義的變量範圍最少是一個函數之內。函數賦值:可以在聲明變量時為變量賦值,也可以後面的代碼中給變量賦值;如果在定義變量時,沒有為變量賦值,編譯器會自動為變量賦一個默認值。

局部變量:在函數內的參數和變量,都是局部變量,僅函數內可用,出了函數不可用,不可重複使用。全局變量:沒有定義在任何函數內,直接定義在全局中的變量,可以隨便使用,沒有限制。當一個函數中全局變量和局部變量同時出現的時候,全局變量的作用失效,默認使用局部變量。

計算機變量是計算機語言中能儲存結果或表示值的抽象概念。可以通過變量名訪問變量代表的值,在指令式語言中,變量通常是可變的;在純函數式語言中,變量可能是不可變的。變量:變量可以讓你把程序中準備使用的數據都賦予一個簡短、易記的名字,所以在使用起來十分方便,只要通過變量名使用變量就可以查看或更改變量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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