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家暴如何解決

來源:生活大全幫 2.25W

同居期間家暴如何解決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現象已經較為常見;而由於住房緊張等原因,有許多離婚家庭雙方“離婚不離家”。為保護這部分人羣的權益,反家暴法在附則中特別指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因此,未婚同居的情況下遭遇暴力也同樣能使用《反家庭暴力法》。在這種情況下,能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會做出相關的裁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在失效之前能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遭遇家庭暴力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如果情節嚴重的,能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如果暴力行為構成人身傷害,能通過行政治安處罰;如果構成犯罪,能進行刑事處罰,即故意傷害罪;還能尋求當地婦聯、居委會、村委會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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