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之後的級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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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之後的級別是什麼

一般處長之後的級別是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科員:九至十四級;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縣處級正職。包括縣(縣級市、區、旗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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