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陰陽在古代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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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陰陽在古代是什麼意思

和陰陽在古代是代表一切事物的最基本對立關係。它是自然界的客觀規律,是萬物運動變化的本源,是人類認識事物的基本法則。陰陽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國人民的自然觀,古人觀察到自然界中各種對立又相聯的大自然現象,如天地、日月、晝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便以哲學的思想方式歸納出“陰陽”這概念。

自然,在道教教義中是指"道"的存在、運動、變化的一種特性或狀態。道教以"道"名教,將"道"作為教義思想的核心。由"道"出發,從不同角度派生出了"樸"、"一"、"柔弱"、"無為"、"不爭"等觀念,"自然"也是其中之一。"自然"所描述的就是"道"的不加任何強制、不依靠任何外在原因、自己發生、自己存在、自己演化、自己消滅的一種性質和狀態。《通玄真經》卷八《自然》篇,唐代默希子題注稱:"自然,蓋道之絕稱,不知而然,亦非不然,萬物皆然,不得不然,然而自然,非有能然,無所因寄,故曰自然也。"即自然是道的最重要的特性,道生萬物都是不假外力自然而然的,而且是不得不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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