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鑑定標準
來源:生活大全幫 1.72W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