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可以領結婚證
來源:生活大全幫 1.92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結婚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如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同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視為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結婚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如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同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視為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