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最後為什麼又殺了年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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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最後為什麼又殺了年羹瑤

1、擅作威福:年羹堯自恃功高,驕橫跋扈之風日甚一日。他在官場往來中趾高氣揚、氣勢凌人:贈送給屬下官員物件,“令北向叩頭謝恩”;發給總督、將軍的文書,本屬平行公文,卻擅稱“令諭”,把同官視為下屬;甚至蒙古扎薩克郡王額附阿寶見他,也要行跪拜禮。

2、結黨營私:當時在文武官員的選任上,凡是年羹堯所保舉之人,吏、兵二部一律優先錄用,號稱“年選”。他還排斥異己,任用私人,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以陝甘四川官員為骨幹,包括其他地區官員在內的小集團

3、貪斂財富:年羹堯貪贓受賄、侵蝕錢糧,累計達數百萬兩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頓吏治、懲治貪贓枉法是一項重要改革措施。在這種節骨眼上,雍正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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